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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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用期間:本案職務代理係分列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(1名)及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(1名)之職缺,自本所通知到職日起至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,經考核不適任者,本所得隨時終止僱用契約。 甄選名額: (一) 正取名額2名。 (二) 備取名額數名。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五個月內。 繳驗文件: (一) 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(貼兩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) (二)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 (三) 專業證照影本(無者免繳)。 甄試: (一) 初審:書面審查。(經審查通過者,另行電話通知參加複審,未通過初審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) (二) 複審:面試。(個人背景、專長等自我介紹、相關工作經歷簡介等) 錄取公告:錄取名單公布於本所網站。 工作時間: (一) 上午8時至下午5時(月休8日),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,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。 (二) 例假日: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。 (三) 例假日休息得依實際工作需求輪流擇一派休。 核薪方式:工資按月給付,約僱四等250薪點,為每月新臺幣33,750元整。 附則: (一)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,繳交之各項證件,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,取消甄選資格;如經錄取,取消錄取資格,並負民事、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。 (二) 履歷表格式請至https://tinyurl.com/yaxmqdpx下載檔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