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、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,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,請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。
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、公私立各級學校、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、行政法人、人民團體(不含政治團體)、具教材、教具編製、出版或資訊應用開發系統建置經驗之公司,可依客家委員會「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」,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,相關資訊請逕至 客家委員會網站(首頁/資訊公開/法規查詢/法規條例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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